依據建築法第五十六條營造廠須向直轄市、縣(市)(局)主管建築機關按時申報施工勘驗。
施工勘驗申報是以執照申請書表系統進行製作所需相關資料。
執照申請書表系統至內政部營建署下載,兩個載點都要下載。
下載及安裝完畢,須匯入建築師事務所申請建築執照時的相關資料(案件編號-二維碼序號.zip)。
再至內政部地政司下載土地地號段名代碼(.txt),進行匯入。
以上資訊匯入完畢後即可開始製作勘驗所需資料。
使用執照申請書表系統執行須注意二維條碼序號更動,一旦資料有修正(如勘驗項目之名稱變動等),二維序號即隨著變動。含有二維條碼序號資料有B14-1施工勘驗申報書、A12-2地號表、網路傳輸成功證明表及二維條碼清單。
B14-1施工勘驗申報書:
A12-2地號表:
網路傳輸成功證明表:
按下"網路傳輸"即可製作
二維條碼清單:
另工程勘驗項目名稱、掛件方式及其他檢附文件須與各縣市建管機關承辦人員討論。
by Pamer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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